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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作者:开云kaiyun登录网页 发布时间:2024-10-21 03:48:57
  

  2023年,公司污水处理结算水量16.65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2.59%,自来水售水量6.23亿立方米,同比减少3.13%;受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变更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4亿元,同比减少6.74%;实现净利润10.89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43.00%,每股盈利0.23元,同比减少42.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8.5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盈利为0.18元,同比减少50%;总资产331.0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9%;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69.4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7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6%,同比减少5.3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4%,同比减少5.74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40%,较上年末上升2.13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382,765.0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2.76%;实现自来水出售的收益170,378.9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3.49%;实现污泥处理处置收入23,011.9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17%;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及别的业务收入149,284.5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0.58%。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公司挖潜量、稳存量、扩增量,联动协同进一步夯实基本盘,运行体系更完善,安全环保不断巩固,服务保障持续强化,运营质量稳中有升;鱼嘴水厂、井口水厂二期、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扩建工程等重点工程完成项目建设年度目标;收购了合川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二期扩建工程、万州申明坝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两江新区复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大足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奉节口前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等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所属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获得了供排水特许经营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日供水能力共计327.95万立方米,新增5.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共计485.795万立方米,新增25.2万立方米;日污泥处理处置能力2,042吨,新增50吨。

  公司扎实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年”专项行动,不断深化企业法治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逐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2023年公司适应上位制度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新订/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融资、担保、财务预算等制度,切实提升内控管理上的水准;编制“三张清单”,印发专项合规指引,落地落细合规管理责任;全年开展全级次合规风险排查,完成13项合规风险问题整改;开展成本费用管控、更新改造项目等专项审计,推动各板块业务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完成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工作及审计工作,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推动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了2023到2025年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方案及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按照制定方案推动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各项措施落地实施。公司启动了自上市以来的首次再融资,以争取利用好上市公司融资工具保障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搭建供排水企业完全成本分析平台的建立及标准定额成本模型,配套修改成本考核评价办法,将降本增效考核目标纳入所属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全力推动修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增加经理层成员退出条件;修订《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2023年,公司开展国家及市级科研课题7项,新增“专精特新”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企业5家;上线设备数字化管理平台、水务电子商城,完成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的开发与优化,进入试运行阶段;完成《碳排放核算报告》,出台《碳减排行动计划》,建立供排水低碳运行评价体系;联合重庆大学申报共建“川渝生态环境绿色技术创新中心”,成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强化数字信息业务应用,助力试点智能水厂大大降低了电单耗、综合药剂单耗;推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已初步形成共享服务体系。公司聚焦创新驱动,切实提升了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2023年,公司牢牢守住水质红线、安全生产底线,坚持最严格的水质标准,高效统筹生产运行、经营发展各项工作,全面压实各级环保、安全责任,确保供排水水质继续保持在最好水平,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在保证运营生产的同时,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全年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量16.32亿立方米,COD削减量约32.92万吨,氨氮削减量约3.54万吨,总磷削减量约0.52万吨。

  2023年,公司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在扩建现有帮扶项目的同时,还开展供水保障、党建+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及融合共建类新项目工作。2023年,通过捐赠、消费帮扶投入乡村振兴资金共95万元。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战略意义,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我们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今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全面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所发生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即实现了“四个重大转变”,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并系统部署了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以习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等政策措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将触发更大市场空间的释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意见的通知》,供水行业市场化积极地推进。要求供水企业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快速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生产经营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逐步的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环境保护监管慢慢地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督查不断强化,执法更为严格,对水务企业的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PP项目日益规范,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建议》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PPP项目管理,PPP进入由量转质、规范发展、行稳致远阶段,优质项目竞争将更为激烈。

  本公司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54%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4%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一同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88%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92%的污水处理市场,在重庆地区供排水市场具有非常明显的区域一马当先的优势。在做好重庆市域内的建设、运营项目同时,公司面向四川、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市水务环保行业进军,正围绕打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市内外供排水及相关产业市场,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发展。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非主城区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最重要的包含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做处理,将符合国家品质衡量准则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的自来水大多数都用在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5家主要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垃圾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公司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大多数都用在满足本集团在重庆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有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湖北省安陆市、云南省昆明市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做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经开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能力达2,042吨/日。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环境污染治理,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1.特许经营优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文件,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供排水企业在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的30年特许经营期间,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独家从事供排水服务,授权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向政府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和向用户更好的提供的供水服务享有直接收费的权利,并自动享有在重庆实施并购与新建供排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本公司在非主城区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的批复》(渝府[2020]53号),公司市内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逐步扩大,污水处理服务范围扩大至重庆市全部区县,本地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公司为重庆市最大的供排水一体化经营企业,具有厂网一体、产业链完整的优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供水企业的制水系统(水厂)30个,设计生产能力327.9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企业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21个,设计解决能力为485.795万立方米/日;污泥处理系统6套,日设计污泥处理处置能力2,042吨。

  2.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优势。本公司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模式,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及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核定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制定以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获得合理利润为基础,结算价格标准每三年核定一次,确立了本公司作为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与政府作为采购者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保障了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业务盈利模式的可持续性。

  3.财务结构优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结构稳健,现金流稳定,具备争取相比来说较低融资成本的条件,能够为公司发展配合提供较好的资金支持。

  4.运营管理及技术/设备优势。公司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排水服务,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形成了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生产的基本工艺成熟,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增长,供排水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公司立足运营管理实际,拥有一套不可复制、因地制宜的高效管理模式。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不断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着眼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地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公司完善了设备全寿命管控模式,设备可靠性和利用率均有效提升。企业具有资质良好的专业机构,具有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污水、污泥、水处理剂和水处理滤料等指标的检验测试能力,同时充分的发挥水质检测、教育科技、远通电子、给水设计、客户服务等5个专业子(分)公司的专业化优势,全方位服务于供排水业务,为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5.人才优势:公司从事供排水业务多年,具有一支较高专业方面技术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稳定供排水管理团队。坚持从成功实践中选拔干部的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司引进及培养人才制度的改革力度,为公司发展储备了大批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及掌握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科学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人才职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和路径,引导员工发展与公司发展结合起来,充分的发挥出人才的基础支撑作用。

  6、坚持科技兴企战略,快速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在致力于提升公司自身科研能力的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设备企业的合作,研究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集团供排水企业的发展需要,推动适宜本地和集团的有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与成果转化,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打造公司技术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结算水量166,514.21万立方米,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382,765.0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2.76%;公司自来水售水量62,306.88万立方米,实现自来水出售的收益170,378.9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3.49%;公司污泥处理处置结算量58.65万吨,实现污泥处理处置收入23,011.9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17%;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及别的业务收入149,284.5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0.58%。

  2023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愈发重视,水务环保行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是统筹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确保行业可持续发展,达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国家及地方政府围绕行业发展目标、行业监督管理、税收优惠和技术革新等方面陆续出台有关政策,行业发展拥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水务环保行业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水务行业涉及国计民生,政策监管趋严,排放标准提高,带来了新的发展挑战。预期水务行业整体仍呈现区域垄断和跨区域运营行业龙头并存的态势。整体看来,传统城镇供水市场趋于饱和,农村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市场仍然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污水处理行业得到了政府的格外的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下发,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正在向具有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精细化模式转变。这促使行业企业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更需要持续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优化项目工艺,沿产业链纵横拓展,利用数字化、智慧化综合提供解决方案,在追求高水平发展的新阶段争取更多业务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生态治理和环保力度加大,出现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泥处置等水务衍生行业。水务衍生行业对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要求比较高,水务衍生业务仍将继续成为实力较强的央企或经济发达区域地方国企热情参加对象。此外,伴随经济发达的城市水务行业进入成熟期,需求量开始上涨放缓,相关配套设施还不健全的区县及乡镇地区将成为实力较强的水务企业异地扩张的机会。

  在行业形势上,我国水务行业在“水十条”、中央环保督察、“十四五”规划、管网建设、智慧水务、碳中和、污泥无害化处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一系列行业热点的推动下发展迅速。同时,国家密集发布政策文件,《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一大批重要政策和文件聚焦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这些制度的进一步稳固,行业将开启新的征程。特别是今年习深刻阐述了“新质生产力”理论,强调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这些新理论的确立、新政策的出台,都指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将推动行业加速向质量效率型增长转变,更看重内涵式、创新型高效发展,市场占有率也将向管理先进、技术领先和运营高效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企业倾斜,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一流水环境综合服务商的发展定位,坚持内涵式增长和规模化发展主线,坚定不移做专做精做优供水、排水、污泥主业,切实提升战略思维、创新驱动、市场驾驭、精雕细琢能力,按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力争至2025年末,资产规模达到500亿元,营收突破100亿元,供排水总规模达到930万m3/日以上,日污泥处理处置能力达到4,680吨。

  确保生产运行平稳有序,“一利五率”力争实现“一增一稳四提升”,供水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供排水水质100%达标,坚决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保事件发生。

  2024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73.5亿元,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更新改造项目投资、信息化项目投资合计11.5亿元。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风险:本公司下属的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长江和嘉陵江,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二类水质标准。但重庆市一年四季雨量分配不均,洪水期和枯水期都将增加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除此之外,极端天气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以原水为主要原材料的本公司也将构成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水源水质预警,并加强工艺调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2.水价不能及时作出调整的风险: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够达到供水企业合理利润水准时,公司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自来水价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政府批准执行。因此,企业存在供水业务成本上升而水价不能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主要结算模式可概括为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由重庆市财政局采购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结算价格每3年核定一次,前六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分别为:3.43元/m3→3.25元/m3→2.78元/m3→2.77元/m3→2.98元/m3→2.35元/m3,企业存在未来结算价格向下调整而导致的经营和效益风险。同时,每个价格核定期满前,结算价格原则上不可以进行临时性调整,除非因特殊原因并得到市政府的正式批准。因此本企业存在污水处理服务成本上升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不能在各价格核定期中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衔接,密切关注注意成本上升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及时启动价格调整申报工作。

  3.供排水水质标准及规划调整的风险:我国自来水行业目前的整体技术标准接近和达到国际发达国家的水平,自来水品质衡量准则也与WHO、日本和美国等标准相当。随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逐步的提升,2023年4月1日起,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将替代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正式实施,可能会引起水质超标及成本上升等风险。目前本公司各水厂的出厂水质全面达到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随着市民对水质需求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本公司仍然面临产业技术升级而增加改造投资、处理成本上升风险的风险;同时,本公司面临因地方政府对自来水厂规划布局做调整而相应进行新建扩建水厂、关停部分小水厂、取水头部迁移、管网相互连通优化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此外根据水弹性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本公司面临管网改造、信息化技术设施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

  国家对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安全,包括饮用水水源安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行动措施,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水污染防治计划、黑臭水体治理、“两江四岸”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对长江、嘉陵江等重要流域水体范围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的环境影响要求也更严格。单位现在有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区域内,厂网河一体化水污染治理模式的推进,存在管网新建及改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堤岸建设、提标改造及环保附属设施等新项目投资机会,也面临众多社会投资者争夺市场占有率的风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本公司面临污水处理成本上升风险;此外,公司还面临污泥最终处置不及时而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面对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争取保持现有的区域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热情参加长江大保护、厂网河一体化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相关项目的市场之间的竞争,拓展经营事物的规模,提升产能;同时公司将合理的安排技术更新改造资金,确保供排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4.汇率波动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外币借款为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转贷6,607,533,000.00日元。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12月外币借款因汇率波动给本集团带来的汇兑净收益分别为61,780,813.57元、23,489,426.73元、15,005,614.23元。人民币兑换上述外币汇率的波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财务费用及总利润产生影响。

  5.环保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环保督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为严格,污水处理企业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或违法成本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快相关供排水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提升供排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范和控制环保风险。

  6.税收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纳税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垃圾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按财税〔2021〕40号文“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受到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上述处罚,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公司有几率存在因不符合财税〔2021〕40号公告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或者免征增值税的相关条件,无法完全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竭力规避税收风险。

  7.供水行业收费政策调整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供水企业的部分用户工程建设项目收费将会被取消,由供水企业自行建设并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通知”中要求“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公司将积极努力配合供水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建立供水价格机制,同时将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的相关规定,适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

  8.污泥处理处置的风险:因水泥协同处置企业频繁错峰停产及重庆市污泥处置能力建设滞后于迅速增加的污水处理规模,导致部分污泥暂存于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内无法外运处置,可能会引起公司所属污水厂的水质安全存在比较大隐患。公司将积极通过下列措施尽量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一是积极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推进“泥水一体”改革;二是通过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二期扩建等项目的建设,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

  9.PPP项目等投资项目风险:公司通过PPP等模式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方式获取项目,该类项目投资回收主要来自于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政府采购付费。由于使用者付费取决于政府方确定的收费标准,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政府采购付费来源于政府方的财政收入,受政策变更、政府履约状况、补贴变动等情况存在比较大不确定性,尤其是如出现政府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严格履约的情形,该类投资项目存在可能没办法实现预期收益、收回投资的风险,还可能会派生出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10.成本增加的风险:自来水新国标下絮凝剂等生产药剂单价上涨,液氯消毒改为次氯酸钠消毒致使成本上涨,排泥水系统陆续运行,将增加运行成本及泥沙处置费用。同时,公司使用的主要动力能源为电力,电价的波动也会造成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成本的波动,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效益会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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