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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开云kaiyun登录网页 发布时间:2024-10-19 22:26:49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经过多年的专业化经营与技术创新,公司已形成以化学水处理技术为核心,集水质分析与检测、化学品配方开发、现场药剂投加与动态监测服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加药设备销售与安装、水处理设备集成等产品和服务于一体、涵盖水处理系统从建设到运营等不同阶段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体业务为水处理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主要是以化学水处理技术为基础,以化学品(药剂)为手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水处理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按产品或服务类型分,公司水处理业务包括水处理化学品销售与服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加药设备销售与安装和水处理系统集成等。

  公司业务跨越工业、民用及水环境治理领域,目前服务对象重点集中于工业的石油化学工业、汽车制造、钢铁冶金、制浆造纸等耗水大户相关水处理业务,民用领域主要集中于高档办公楼宇、机场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标准厂房的中央空调水处理、锅炉水处理、景观水处理、雨水收集与中水回用及健康环境系统技术服务,水环境治理领域最重要的包含水弹性城市建设、黑臭河治理、污泥危废处置等服务项目。

  对于工业和水环境治理领域客户,公司一般是通过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获取首次商业机会;合同到期后,客户既可能通过招标程序重新选择服务商,也可能参照前期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与原供应商协商并续签合同。

  对于民用领域客户,企业主要与施工(总包)单位合作共同参与招投标,部分项目通过与客户直接洽谈、协商或招投标获取合同。

  本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物料包括化学品及原料、水处理设备及配件、加药设备配件等。本公司在进行采购时,一般由项目部提出需求,由采购管理部门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依据项目部物料请购需求按规定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集中采购,并对采购价格进行跟踪监督。

  除少数原材料外,本公司大多数原材料采购均采用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进行招标定价的方式确定物资采购价格。对于工程采购,公司基本通过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比较招标或议标等方式确定具体供应商。

  本公司水处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化学品及原料、加药设备配件、水处理设备及配件大部分外购,仅有部分核心化学品需要复配,加药设备通常也仅需开发、编程和组装。药剂的生产主要是根据配方进行复配、分析、检验、分装、入库。加药设备的生产主要依据市场需求,进行设计、编程、安装、调试、检验、包装、入库等。

  公司主营的水处理服务业务属于生产性服务行业,其发展状况受客户当地的水环境与水资源状况,国家或地区关于节水、用水和排污政策与规划,下游用户用水情况及技术进步等多种因素影响。

  我国水资源存在人均少、利用率低、分布不均等问题,属于较为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国家。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随着多年来国民经济的持续迅速增加,我国用水总量稳步上升。按照近几年的用水总量上涨的速度,在2030年之前可能突破7,000亿立方米用水红线,用水总量控制压力较大。我国水资源短缺与用水量迅速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从用水结构看,由于产业体系的一直在升级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业用水占比相对下降,而工业、生活用水比重有所上升,其中火力发电、钢铁冶金、石油化学工业、制浆造纸、纺织、有色金属、食品与发酵等几个高用水行业取水量约占全国工业总取水量的50-60%。水资源短缺问题已直接制约工业的建设与发展。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工业废水种类和数量增加迅猛,地表与地下的水体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对生态安全和居民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工业废水的种类多,各类废水的污染物种类、含量和排量的不固定,致使工业废水的成分相当复杂,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油污、硫化物、难降解有机物、有毒有害重金属等。这类废水排入受纳水体会引起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造成生态的严重破坏。同时,由于工业、生活垃圾污水以及其他污染,河道、湖泊等水环境领域污染也非常严重,河道、湖泊等环境治理变得很重要。

  近年来,我国重点工业领域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工业节水工作慢慢的提升,水资源重复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技术水准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工业用水方式仍以粗放型为主,主要生产工艺和关键环节用水量大、废水排放多等问题依然存在,相比美国、日本等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计划》(即“水十条”)等文件要求,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要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工业用水效率仍要大力提高。

  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在我国日渐突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水污染问题已威胁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解决我国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国务院和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指导文件,同时采取对政府有关领导实行环保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存在环保问题的区域实行新增项目限制审批等行政措施。最近几年,国家对排放进一步提高要求和加强督察监管,国家环境税、环保督察、排污许可合力倒逼工业污水处理需求释放:①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毕,中国工业排污进入规范化时代;②环境税2018年1月1日开征,工业企业排污成本全面增加,排污企业为了减少应税额,主动治理工业污水意愿上升;③2019年,环保督察再出发,更多工业污水的违规排放情况将逐步暴露,违规排放风险提升,工业污水治理需求加速释放。同时,在水环境治理领域,国家提出了全面监护、整治黑臭水体的河长制度,对水环境的整治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我国将会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出台更多更严厉的法律法规,督察和监管会越来越严,节水和污水排放的标准会逐步的提升。

  在国家水污染减排约束和水环境质量监管的强力推动下,水处理技术和水处理工艺出现新的发展趋势:在工业节水、污(废)水治理方面,技术发展方向是围绕着节水减污、高效用水、污染排放无害管理等目标,重点开发高浓度、高含盐、难降解、含重金属废水处理技术,重点行业氨氮废水(如氮肥、焦化等)治理技术,造纸工业草浆中段废水和废纸打浆废水治理技术,煤化工业高氨氮难降解有机化工废水治理技术,有机合成工业高盐度、高含硫难降解有机化工废水治理技术等。同时,针对石油、化工、造纸、酿造、制药等重污染行业的特点,进一步优化生化、物化高效组合工艺技术与装备,提升行业废水治理和循环利用水平。未来工业废水“零排放”的清洁生产新工艺和过程减排与末端治理新技术代表了行业技术的重点方向,重污染行业工业用水、废水实现“全回用”和“零排放”的技术集成重点包括:高效凝聚技术,高效过滤技术,高级氧化技术,高通量膜分离技术,新型除盐技术,蒸发浓缩造粒技术以及行业的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绿色工艺技术等。在水处理化学品单剂合成和复配、水处理工艺设备智能化集成、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技术服务等方面也取得全面的进步。首先,新药剂、新配方的不断问世提升了化学水处理水平,特别是环保型新产品不断问世,使其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均实现了绿色化;其次,水处理填料、水处理反应器、水处理智能控制加药设备的优化升级加强了水处理过程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了效率及水处理药剂投放的精确程度;再次,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在水质预判断、水质在线检测、水系统药剂浓度在线控制、水处理效果在线评估等方面的应用,提高了水处理技术服务的智能化和网络化水平;最后,完备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和及时的技术咨询指导可以更快、更好的解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加快技术更新改造速度,使以前相对复杂的水处理工艺流程变得简单、方便、低成本。水处理标准的提高及新技术的应用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带动行业整体技术升级改造。

  根据企业在水处理系统中的作用不同,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药剂生产、设备制造、设备集成、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以及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等几种。其中,系统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集成、工程施工等企业主要面向水处理系统建设阶段提供产品或服务,而药剂生产、运营管理、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等企业则主要面向水处理系统运营阶段提供产品或服务。上述参与各方中,药剂生产和设备制造是实现水处理的物质条件,系统设计、设备集成、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是实现水处理“最佳效果、最低成本”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的发展,水处理行业企业纷纷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来加强自己的竞争力,由此导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逐渐形成了既竞争又合作的态势。由于国内水处理行业内的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实力不全面、服务的行业或领域比较集中,相互之间的竞争往往体现在个别行业或领域。虽然行业竞争相对比较激烈,但又相对比较零散,企业规模较小,给占据资本市场先发优势的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具有较多的兼并重组机会。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6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10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4,065.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2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58.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1%

  ①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上述通知对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相关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在考虑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后,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计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②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通知》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相关要求编制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时,适用《通知》所附的新财务报表格式。

  1.将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新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属于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已于十日前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以邮件或当面方式送交了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议案所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同意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654,680.99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42,329,730.4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8,311,463.58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派送的现金红利分别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104.40%、30.93%,合计派发的现金红利超过最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40%、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比率达47.58%;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结合公司当前整体业绩情况及近年环保行业整体收益下降、发展压力持续增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行业上下游复工复产、产业链供应链恢复的严峻形势,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对资金的实际需要、近三年整体现金分红情况,为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健、充足,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年度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经营过程中重点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关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注意到,在公司年度业绩虽然下滑但继续盈利的情况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所涉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公司按照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规定,从所处行业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近三年整体现金分红情况、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等多个方面对此作了必要的解释。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分配预案及其相关解释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和实际情况,能够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监管文件的规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中介机构的相关鉴证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及相关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议案所涉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制度(《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6)。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属于年度监事会会议,公司已于十日前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将本次会议事宜通知了全体监事并当面送交了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相关资产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依法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相关事项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法及时落实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的行为,公司会计政策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客观、规范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本项议案所涉事项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规范制作,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政策文件的格式要求,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注意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所涉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议案业已按照监管文件要求,从所处行业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近三年整体现金分红情况、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等多个方面对此作了必要的、合理的解释。

  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文件的规定。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其他监管要求,依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的具体规定制作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评价报告线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审计机构的专项审计也对此予以认可。监事会认可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及相关审计结论。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公司过往聘用期内工作勤勉尽责、诚信服务,执业水平良好;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监管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具体信息,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文件。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本项议案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规范制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指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根据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7月5日、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计政策依法作出本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职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新收入准则。公司依照上述文件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包括原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公司适用。该准则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上述相关文件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转B1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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